第十八届潍坊国际风筝会放飞比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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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0日

 第十八届潍坊国际风筝会放飞比赛详情及安排


一、放飞比赛的主要内容

   第十八届潍坊国际风筝期间的放飞比赛共安排五项活动,即:国际风筝大赛,新世纪全国特色风筝邀请赛,潍坊风筝大赛,万人放飞和群众自由放飞。这五项活动将在潍坊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头组织进行。

1. 国际风筝大赛将邀请世界各国,各地区,国内部分城市约110个风筝放飞队计900人左右参赛。本次大赛定与4月20日和21日分别在潍坊市政府广场和浮烟山放飞场进行。
新世纪全国特色风筝邀请赛拟邀请18只省市风筝代表队,180支特色风筝,定与4月19日值21日举行。

2. 潍坊风筝大赛,全市12个县市区和市直60个单位组队参加,每县市区组一个代表队,每队20人,包括领队1人 ,教练1人,队员18人,风筝30只。市直单位每个代表队10人,包括领队1人,教练1人,对员8人,风筝15只。潍坊风筝大赛定于4月15日至21日在潍坊市政府广场和浮烟山放飞场进行,15日至17日为预赛阶段,21日为决赛,由风筝会竞赛部组织实施。

3. 万人放飞由潍城区,奎文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和市属及驻潍大中专院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放飞人数一万人以上,风筝一万只以上,4月21日在浮烟山划定区域组织放飞。

4. 群众自由放飞,分别在白浪河公园,市体育公园,巨力公园,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广场,各院校草场及市区能放飞的地方进行自由放飞。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机关干部进行风筝放飞比赛活动。

5. 4月1日至6月5日,潍坊市各旅游景点结合万人放飞活动进行群众性放飞表演。


二、比赛规则和奖励办法

(一) 国际风筝大赛按国际惯例进行。潍坊风筝大赛,按潍坊风筝竞赛规则执行,实行计分评定名次,各参赛单位必须于4月1日前到大会各赛部报名。万人放飞和群众自由放飞评选标准以各单位放飞整体效果为准。
 
(二) 潍坊风筝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步进行。各县市区队定于4月15日进行预赛;市直队定于4月16日 17日进行预赛。通过预赛选取三分之二的风筝参加决赛,取得决赛资格的风筝放飞者到大会竞赛部领取决赛证,凭证于4月21日到潍坊浮烟山风筝放飞场放飞,计一个小时以上留空者为成功。不按时参加4月21日的决赛或放飞不成功者,不计成绩。决赛时大会竞赛部派裁判员跟踪评选,来不及评选的风筝,其单位个人可以凭照片或录像资料确定决赛是否成功。

(三) 国际风筝大赛、全国风筝邀请赛和潍坊风筝大赛均本着“简化程序、方便裁决、公平竞争、鼓励起飞”的原则,实行现场评比 现场公布分数的评选办法确定名次。评委和裁判队伍由大会竞赛部统一组织,实行抽签上岗公正裁判。

(四) 国际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赛风筝水平确定奖励等级,所有参赛国家和地区都有获奖机会。另外设最大风筝奖、最长风筝奖和放飞最佳风筝奖。“三最”风筝发纪念杯,一、二、三等奖发奖牌,所有参加国际风筝大赛的放飞队员均发纪念奖。

(五) 全国风筝邀请赛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风筝竞赛规则》进行。

(六) 参加潍坊大赛的县市区组、市直系统组和市直属单位组分别按团体总分排定名次,各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杯。单项风筝按类取前六名发奖牌。

(七) 通过潍坊大赛评定创新风筝奖,设一等奖6名,每只风筝奖金3000元;二等奖10名,每只风筝奖金1000元;三等奖20名,每只风筝奖金500元。
 
(八) 通过本次潍坊风筝大赛评出“新世纪风筝明星”10名,年底由市委市府统一颁发证书。

(九) 万人放飞和自由放飞分别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予以奖励。国际风筝大赛、全国风筝邀请赛和潍坊风筝大赛定于21日下午5点在潍坊富华酒店国际俱乐部进行颁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准确信息以风筝会各组织单位最终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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